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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实习期内如记满12分注销驾驶资格

  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 从2013年元旦起,颇受热议的“交通新规”将正式实施。所谓的“交通新规”实际上是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由于改动项目多,规定条款细、处罚力度大,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交规”。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新修订的规定结合宁波本地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尤其是从学车考试、驾照使用、记分规定等方面挑出了市民比较关注的点加以重点解答,以期在市民面对繁杂法规条文时提供一点帮助。

  记分规定

  新增14项记分项目大幅提高记分分值

  根据新规,调整后记分项由原来的38项增加到了52项,其中记12分的达到11项。记6分的共计14项,记3分的12项,记2分的11项,记1分的4项。变动后,给记者印象最深的就是闯红灯、遮挡污损号牌和超速行为的记分规定,非常鲜明地体现了调整后新交规的“严厉”。

  新增项目,主要针对校车

  新增的记分项目基本上针对的是校车管理方面的内容,如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就得一次性记满12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要记6分。此外,新增记12分的还有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违法行为。

  另了解,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提高分值,打击重大违法行为

  由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的记分项一共4项。对应的也是平时驾驶人比较容易触及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50%以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由记6分提高到12分。

  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俗称为闯红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了6分。将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由2分提高到3分。

  细化分值,不同情况特殊处理

  大大细化了超速的违法情形并提高了部分情形记分标准。将原来2种超速违法情形及记分(超速50%以上记6分、超速50%以下记3分)细化为了10种情况。最严厉的是,无论在什么道路上驾驶任何类型的车,只要超速50%以上,都一次性记满12分。(具体处罚见表格:超速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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