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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馋猫”逛超市偷吃 从偶尔去偷发展到专门去

   今年7月24日下午3时许,30来岁的男子宋某在慈溪一家超市里买菜。他拿了两袋活虾、一些果蔬,还有一盒猪肉大排后,就上了二楼。

  在二楼,他又拿了些饮料和牛肉干,然后就走到三楼卖被子的地方,拆开牛肉干、饮料吃了起来。吃完后,将包装袋塞进货柜的被子中。

  在收银台,他付完大排和果蔬的钱后,被超市的防损员拦住了。

  原来,防损员老李(化姓)觉得他很像以前在监控里看见过的经常偷吃偷拿超市东西的人,于是一直在旁边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当确认他的偷盗行为后,老李就把他带到办公室,当场收缴活虾2袋,并报了警。

  民警把宋某带到派出所审讯。宋某交代,自7月初以来,他几乎每天晚上6点左右都去这家超市买些东西,趁人不备之际,顺便偷一些自己喜欢吃的,有些当场吃掉,有些放进口袋带走。

  “什么都不买会引起怀疑,所以每次去偷时总会买一些东西作掩护,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宋某称,刚开始只是因为嘴馋而偷吃,之后每次去都会习惯性地偷一些,再后来就变成特地过去偷了。

  据悉,7月初至7月23日,宋某在该超市连续盗窃作案20余次,共窃得海苔、巧克力、山核桃、草莓干、鸡翅等零食和红牛、冰淇淋等饮品若干,共计价值1060.9元。

  案发后,他已全部退赔了超市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慈溪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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