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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共巨灾保险参与地方风险管理

   我今年66岁,1982年起住到曙光二村。记得从2011年开始,碰到大雨,这一带就容易积水了。最严重的一次,就是2013年的“菲特”台风,在这生活了30多年,头一次发这么大的水,那真傻眼了。水没(淹)过了床,人出不去,也进不来。家里没法住,一家人只能穿着短裤蹚水出去,在外面整整住了一个星期。又不放心家里的东西,晚上跟老头子蹚水回去,看到原先放在柜子上的塑料箱子都浮在水面上,里面的衣服全湿了。这次发大水,家里损失很大,冰箱、洗衣机全坏了。这之后只要有台风、下大雨,一家人都要提心吊胆。我们专门找人做了铁桩,把冰箱等电器垫得很高,以防再次进水。

  第二年,听街坊邻居说,政府要给我们买巨灾保险,以后碰到家里进水这种事,可以领取一笔补助款。

  2015年,又是一个台风天,家里又进水了,这次财产损失倒不大,保险公司的人到我们家来了,实地测量,水深超过50厘米。他们说水深超过50厘米,可以得到1000元的补偿。没几天,居委会就把这笔钱送来了。那一年后来还进了一次水,不大,又赔了500元。算上2016年的一次,我们一共领到了3次补助款,共2000元。

  我跟老头子都是普通的退休工人,500元、1000元对我们来说也不少。每次发水灾,拿到这笔钱,总觉得我们被政府牵挂着,这种感觉很暖心。

  画外音

  唐宇挺 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

  宁波公共巨灾保险是保险参与地方风险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有效实践,以通过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形式,将保险这一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机制引入社会治理体系,大大化解了政府管理的风险。

  宁波公共巨灾保险是以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为首席承保人,太保、平安、国寿、阳光、大地5家保险机构为共同保险人来共同承办的。在前两年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又有了创新,将突发公共安全风险纳入了保障。同时还引入了现代测绘技术,理赔更加高效了。

  一组数据

  2014年3月,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当年11月,市政府建立公共巨灾保险制度,首年出资3800万元,向保险机构购买了3亿元的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险和3亿元的居民人身伤亡抚恤保险。2016年,在原保障基础上,增加了1亿元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救助保险。根据2016年公共巨灾保险合同的约定,因台风、暴雨、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造成住宅进水20厘米以上或房屋一定程度损毁的,居民家庭可获得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救助赔付;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获得1万元至10万元的抚恤赔付;因巨灾期间见义勇为导致伤亡的,再增加1万元至10万元的抚恤赔付;因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获得1万元至10万元的抚恤赔付;每人每天救灾安置费用90元,最高每人赔偿90天。

  两年多来,宁波公共巨灾保险经受了“灿鸿”、“杜鹃”、“莫兰蒂”和“鲇鱼”四次台风大灾理赔的考验,累计为16多万户居民支付理赔款9400多万元。其中2015年因“灿鸿”和“杜鹃”等事故,向13.4万余户居民支付了7840多万元赔款;2016年因“莫兰蒂”和“鲇鱼”两次台风事故,向2.8万余户居民支付了1590多万元赔款。公共巨灾保险制度的实施,既起到了大灾中安抚群众、稳定社会情绪的重要作用,又发挥了保险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灾害救助体系中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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