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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的厨师们领到高温津贴

   高温天还有段时间才结束,你领到高温津贴了吗?

  8月23日,记者从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到,在他们最近开展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中,宁波各企业高温津贴执行情况普遍不错,但仍有58人没领到,涉及金额2.6万元,主要集中在厨师和送单员等职业。

  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8月10日,气象台预报的室外温度超过33℃,他们抽检了几家餐饮企业。

  “中午走进一个饭店的厨房间,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就看到四五名厨师正在热火朝天地忙着配菜、炒菜,并不时地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拭脸上的汗水。问厨师,都说没领到过高温津贴。”工作人员随机测了下温度,42℃。

  记者了解到,根据《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另外,工作人员说,这一轮专项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室外工作群体也没领到高温津贴,“比如部分外贸跟单员,有的连续多日全天都在室外工作,而前段时间,宁波室外温度连续在35℃以上,所以也可领高温津贴。”

  现在,被检查到的这两类人员所在企业都已按每人每月225元的标准补发高温费,连补2个月。

  按照宁波目前公布的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包括高温下露天作业的工作人员、钢铁厂工人、锅炉工):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包括办公室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是6、7、8、9月,共4个月。

  如果单位不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拨打12333进行投诉,各所辖区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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