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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台州法院共同构建环三门湾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

  近年来,巨大的“蓝色财富”推动海洋经济快速崛起,在此背景下,我国也面临着诸如近海岸带污染、涉海涉渔安全隐患、海洋资源供给等海洋生态保护问题与挑战。

  如何守护这片“蓝”?在第53个世界地球日到来之际,宁波象山、宁海、三门三地法院通过“云签约”,做出了一些探索。

  为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争当“美丽浙江”大湾区、大花园建设先行者,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宁波、台州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职能作用,4月21日上午,宁波象山法院、宁海法院,台州三门法院(以下简称“三地法院”)通过视频连线,举行了环三门湾生态保护司法协作签约仪式。

  仪式上,三地法院对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构建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等进行探讨,并对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解决执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成共识。

  最后,三地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线上签署了《关于构建环三门湾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十大协同工作机制,在类案统一裁判、资源联通共享、生态联防共治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并就环三门湾象山、宁海、三门等地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预防和治理,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污染、非法开采矿藏、非法捕捞、海上非法作业等案件。同时兼顾好“用海用地”和“环保安全”,依法妥善审理修造船行业集中整治引发的相关纠纷案件;通过公益诉讼协作促进裁判尺度统一,确保公平正义在三门湾海域无差别实现。

  下一步,三地法院将以协作机制为依托,展开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协作,以健全的制度、严密的法治全力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共同绘就一幅水清滩净、海鸥翔集的美丽海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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