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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行政复议“一个口子对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过去,老百姓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首选信访解决。如今,低成本、高成效的行政复议越来越受到群众的肯定,正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11月14日,一名赵姓市民来到市行政复议局,要求就“驾驶证被一次性记12分”的事情进行行政复议。

  原来,赵先生是一名轻型自卸货车的驾驶员,2019年7月17日驾车时,因涉嫌“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被监控设备摄录。11月12日,他收到了交警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他不服,认为当时恰逢台风天气,又是迎光拍摄,拍摄到的车后号牌不清晰但前号牌明显可辨,所以“故意”一说不成立。

  “我们当天就受理了这一申请,并向当地交警部门发出了通知书,要求他们提交书面答复,以及当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后来他们又依照工作流程,要求交警部门进一步查证核实相关证据。11月22日,交警部门经核查发现相关证据不充分,自行撤销了此处罚,争议圆满化解。

  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纠错和监督程序。自建立以来,在化解行政争议、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有效的作用,成为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一环。近年来,随着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的“出镜率”越来越高,“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传统格局正在被打破。

  2019年6月1日,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局正式全面运行,做到了一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让群众合法维权更加方便,对公平公正的保障也更加有力。“市行政复议局运行以来,申请和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直线上升。为此,我们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了速立速调速审速裁工作机制,效果明显。”该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统计,2019年6月至10月,我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87件,是2018年同期的1.53倍。其中受理的198件中已审结130件,而以调解等方式协调结案的有70件,案结事了率达53.85%。

  让行政执法沐浴在“阳光”下,不仅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切实需要,也是倒逼依法行政的必然举措。其间,行政复议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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