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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提速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到2019年年底,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请材料将在2018年改革基础上再减少20%以上,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到2020年6月底,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办理建筑许可指数位居全国前列。

  《意见》明确,按照全流程、全覆盖要求,对国家和浙江省确定的改革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整合审批事项,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全面应用和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审批全过程数字化和标准化,提高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统一审批流程,《意见》提出了24项改革新举措。其中,对于企业普遍关心的用电、用水、用气报装问题,《意见》明确,用水、用气报装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网络报装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电力低压接电业务缩减为两个环节,接电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如涉及外线施工的,接电时间不超过12个工作日,实现电力接入零成本;高压接电办理环节缩减为4个工作日,在用户具备受电工程建设条件下,大幅缩减平均用时和电力成本,接电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意见》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所有审批(查)、备案事项材料,凡是政府部门出具的审批结果(文书、证照),证照批文电子印章应用率达到100%,并可通过政府部门内部共享取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材料中涉及第三方中介成果的,可由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中介超市”共享取得;全流程业务办理中,需建设单位提交的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次。

  宁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持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考核结果显示,宁波建设工程开工便利度审批时间全国最短。在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评估中,宁波项目审批效率名列副省级以上城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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